热搜: 一卡通 成绩查询 开学 疫情 军训

走进学工 思想教育 学生管理 资助管理 心理健康 辅导员之家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管理>重要通知>正文

诚信考试 我们约吧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16:34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一年将尽,大家迎来了紧张而充实的期末考试。这是对大家一学期学习成果的检验,也是展现我校优良学风的平台。古人云:“进学不诚则学杂,处事不诚则事败”,诚信考试,诚实做人,是我们每一个华政学子应牢记心中的准则。因此对于即将踏入考场的你,我们有话要说: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构成考试违纪:

携带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或暗号;

擅自离开考场或将试卷、答卷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

拒不执行《考场须知》或考场指令;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未构成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处分细则》,违反考试纪律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均构成作弊: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或试题答案;

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相关物品;

使用通讯设备发送、接收或搜索考试内容;

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

其他情节严重的舞弊行为。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处分细则》,在考试、考查中作弊的,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委托他人代考、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情节严重、第二次考试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伙伴们,你们还在抱着逢考必抄逢抄必过的心态吗?下面小编与大家聊一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诚信故事吧。

 案例一:

 赵某同学在2015年6月《电路》考试中,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并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被监考老师发现。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处分细则》(南工学字[2012])3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属考试违纪;赵某同学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二:

 李某同学在2015年7月《毛泽东思想概论》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处分细则》(南工学字[2012])34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属考试作弊;李某同学受到记过处分。

 案例三:

 董某同学在2015年1月《大学英语(三)》考试中,利用手机拍摄试卷内容并发送至QQ群,钱某同学利用手机接收并查看QQ群内消息。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处分细则》(南工学字[2012])34号)第五条第十一款规定:利用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发送、接收和搜索与考试内容有关信息,属考试作弊;董某、钱某两位同学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四:

 王某同学在2015年1月《地理信息系统及应用》考试中,因无信心通过考试,于是请校外人员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王某同学的行为违反了《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处分细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他人代替考试或者替他人参加考试,属严重考试作弊;王某同学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为了净化校园的学术氛围,为了给考试一个公平的环境,为了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南工学子,我们现向全校同学发出“诚信考试、杜绝作弊”的倡议:

一、充分利用一切时间,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不抱有侥幸心理,满怀信心迎接考试。

二、端正考试态度,以诚实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的真实水平。

三、严肃考风考纪,不剽窃,不抄袭,认真独立完成答卷,相互监督,共同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四、弘扬诚信正义,坚决抵制不良考风,勇于检举和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希望每一位同学能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严于自律,成为优良学风和诚信考风的倡导者和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