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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14:24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南工学字[2005]13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3月16日前,各班级完成综合测评计算工作,并报所在学院审核;

2、3月23日前,各学院完成综合测评结果审核及公示工作;

3、3月28日前,班主任将综合测评结果录入电子校务学生综合测评管理系统;

4、3月31日前,各学院学工办完成电子校务学生综合测评管理系统审批工作;并将各班《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表交至学生工作处。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参与权、知情权;

3、测评结束后应及时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和时间上报各项资料。

学生工作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