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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01日 12:34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国家资助资源的前提,更是实现国家“让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教育”的客观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学字〔2020〕6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合理安排进度,按时完成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2016-2020级在读本专科生

二、认定档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分为两个档次: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三、认定安排

(一)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为了摸清底数,全面、准确地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我校2016-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参加本次困难学生认定。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和困难原因相应的佐证材料交至班主任,同时在新版学生工作系统(http://xgxt.nit.edu.cn/)进行认定申请。

2.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根据认定办法及要求,组建评议小组并召开评选说明会,向评议小组成员讲解《南昌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内容,明确评议对象、评议要求和评议流程。评议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结合日常表现等情况,综合评议学生的困难档次认定。班级评议结果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全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议结果(评议小组成员需签名)、学生的“认定申请表”和证明(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需交学院学生办公室。                

3.学院审核。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审核认定,辅导员将评议后的认定结果在系统中提交至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书记审核认定结果并在系统中确认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公示。各学院将本单位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5.归档。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可参照附件2中的《南昌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格式,从新版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并完善,副书记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和学生的认定申请表于9月26日下班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303),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zz@nit.edu.cn。名单报送后,系统将关闭修改权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名单,正式确定南昌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填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的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和困难生认定结果。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变更及维护

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动态变化的,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调整并有针对性的关注和帮扶。

1.贫困变不贫困。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家境好转需要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辅导员处,学院审核并留存书面材料,撤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同时提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更改信息库。

2.不贫困变贫困。学生因为临时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应本人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学院审核后提请资助中心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添加信息。

3.避免“突击贫困”。先认定,后评选,是确保资助工作公平、透明的基础,各学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认定工作,避免在奖助学金评选时的“突击认定”。

4.档案维护。学院应定期维护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每月月初1—10日可申请添加或删除,变更申请副书记签字盖章后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核实后在学生管理系统中按流程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统筹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精准认定,享受到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

(二)熟知政策,精准认定。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认真学习《南昌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南工学字〔2020〕6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资助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操作流程,依规有序进行,并深入学生尽可能全面掌握和了解学生的致困原因和生活表现,对于违反校纪校规、有过度消费的学生不予认定,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

(三)加强教育,动态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一是要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二是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自立自强,要解读我校各类资助项目的资助要求,引导学生自立自强、勤奋钻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爱心、回报社会;三是要明确管理要求,坚决抵制资助不诚信现象,学校将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不定期对被认定对象进行抽查,对于在认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取消本学年认定资格和评奖评优资格。

联系人:万佳 联系电话:87728100  电子邮箱:xszz@nit.edu.cn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南昌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认定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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