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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助学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流程
一、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
二、班主任、班委会审核
1、班主任召开班委会讨论,根据申请助学奖学金学生的实际情况及平时表现,班主任和班长签字、提出是否同意的书面意见,形成考核证明材料。
2、班级同意申请的学生应如实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助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四份)。由班级劳动生活委员统一将申请人的申请表和班主任、班委会对申请人的考核证明材料一并交系(院)学生工作小组。
四、系(院)学生工作小组审核
确定是否同意申请人助学奖学金及等级的意见,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同时将学生申请的情况制成电子汇总表(即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助学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报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会审。学生助学奖学金人数比例在全校建册在档特困生总数的10%,金额控制按人均1500元计(即特困生总数*10%*1500)。
五、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审核
根据建档在册特困生的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同意申请人助学奖学金及等级的意见,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六、学生工作处对全校申请助学奖学金情况进行审核
确定助学奖学金申请最终名单,并向全校公示。
七、助学奖学金的发放
助学奖学金经学生工作处核准、公示,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放
八、助学奖学金的考核
(一)各系(院)学生工作小组考核
按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助学奖学金考核条件(即前述获得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考核)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写在《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助学奖学金申请表》,同时填制好《南昌工程学院助学奖学金考核评定情况表》,并将考核结果材料(即前述两类表)报学生工作处;
(二)学工处审核
按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助学奖学金考核条件(即前述获得条件和不符合条件的考核)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写在《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助学奖学金申请表》,确定助学奖学金获得者最终名单,向全校公示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三)审核结果处理
1、学工处将考核结果报学校财务处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即将助学奖学金转为贷款或借款(立即归还者);
2、助学奖学金转为校内贷款的学生须与学校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即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校内助学贷款申请表》),责令有关学生立即向学校归还助学奖学金。
3、对获得助学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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