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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校园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7月31日 14:23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校园贷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金字〔2018〕149号)文件精神,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打击非法校园贷活动,净化校园环境,引导学生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不良网贷的诱惑,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贷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工作,切实规范校园贷管理,全面排查风险底数,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风险苗头,引导同学自觉远离校园贷,有效识别网络、电信诈骗,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合法权利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校园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园贷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

 长:张立青、李  

副组长:胡盛华、阎成瑜

 员:杨晓斌、高  明、李超琍、滕永红、陈继宇、张修祥、何有兴、陈方红、章蔚中、夏志红、李 瑛、王 锐、杨 铖、赵 薇、张 伟、张荣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高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超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2018年12月-1月)

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各学院;各学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学生学习。

(二)落实责任(2019年1月—2019年6月)

各学院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各司其责,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

1、印制发放《校园贷风险告知书》,要求人人学习、个人知晓、家校联动。(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2、加大学生宣传教育,完善资助体系。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将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引导学生树立理性消费观点,不盲目攀比。(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3、对校园中和周边环境要加强开展校园贷排查,及时向学生发布苗头性、普遍性的校园贷预警信息,发现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学校非法校园贷投诉举报电话:0791-87728159、88132375。(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4、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严格落实校外人员、车辆入校登记、实名制管理等各项门卫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内,禁止非法网贷机构进校促销。同时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及时发现、清除校内不良网贷信息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处理。(责任单位:保卫处)

5、在春季开学时,将防范校园贷、严防网络诈骗教育作为教育环节重要内容,教育学生提高警惕性,珍惜个人信用,保护好个人信息。(责任单位:各学院)

6、加强校园贷宣传教育、风险警示、排查处置等工作,通过微信、微博、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普及网络金融及安全知识,大力宣传校园贷、网络诈骗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各学院)

7、密切家校联系,对涉贷学生及时跟踪,坚持“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逐一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于每月25日前将学院开展校园贷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报学生工作处。(责任单位:各学院)

8、加强师生管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学生干部、宿舍长等队伍,加强日常培训,及时发现信息,提升防范校园贷和处置化解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学院)

(三)总结报告(2019年6月-7月)

2019年6月15日前,各学院将校园贷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实效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作配合运行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校园贷专项教育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做好教育引导,强化风险警示

各学院要充分运用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积极邀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网络安全、公安部门等举办讲座,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以及QQ群等学生互动社交平台,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和典型案例,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强化网贷管控,形成长效机制

各学院要经常性全面排查学生网络借贷情况,准确把握重点人群、敏感节点、特殊时段,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贷,尤其是校园网贷极端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研判评估校园不良贷款的潜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

1、校园贷风险告知书

2、校园贷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2019年1月7日

附件1:

校园贷风险告知书

为帮助在校学生提高对非法校园贷的认知,增强对非法校园贷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精神,现将有关非法校园贷的风险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校园贷
   目前,国家明确规定,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合法合规的信贷服务。除银行业金融机构之外的任何机构(包括各类消费分期平台、网络信贷平台等)为大学生提供的信贷服务均为非法校园贷。
  非法校园贷有三大特点:其一,借贷人基本上都是在校大学生;其二,放贷门槛低,一开始借贷金额都不高,但通过收取高额手续费、服务费、“砍头息”、罚息等,利滚利,翻倍速度极快,让借贷人不堪重负;其三,经常采用骚扰、恐吓、威胁甚至暴力等手段催逼还款。
  二、非法校园贷的风险和危害
    一是诱骗借贷风险。一些非法校园贷机构通过宣传推介,发展管销人员,诱导学生高息借贷用于超前消费等活动;一些不良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打着专业培训、推荐就业等幌子,捆绑推荐借贷业务,诱骗学生通过高息借贷缴纳培训费、中介费。
    二是超高利息风险。非法校园贷往往使用低息、免息等诱惑性宣传,引诱学生借款,但在实际签订的合同中,会隐蔽约定高额手续费、服务费、“砍头息”、罚息、利滚利等典型的高利贷条款,有的贷款实际利率达到70%,甚至更高,学生一旦借款,便要承担超高利息,不堪重负。
    三是催收骚扰威胁风险。大多数非法校园贷机构为了强制学生还本付息,往往针对大学生活动场所固定、社会经验缺乏,有家庭为其兜底等特点,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甚至直接使用暴力等手段进行催收,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使学生不堪忍受,有的学生甚至因此自杀。
     四是个人信息隐私泄露风险。一些学生由于缺乏自我防范意识,借用自己身份证给同学申办贷款,致使自己深陷非法校园贷陷阱。一些非法校园贷机构将其获取的学生个人身份信息、家庭信息、隐私资料等,泄露给非法黑中介,在互联网上流传,如此前曝光的“裸条事件”等,给学生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严重影响学生今后成长。
    三、如何对待校园贷
    (一)遇到困难,应主动向学校寻求帮助。国家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可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如学习生活面临经济困难,学生应向学校提出帮助诉求,学校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资助。
     (二)量力而行,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学生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务必量力面行,杜绝超出自身承担能力的高消费和超前消费。
    (三)学习金融知识,提高对金融诈骗和不良借贷的防范意识。当前各类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广大学生应主动了解和学习金融知识,提高辨别合法金融产品的能力,谨防落入欺诈陷阱。
     (四)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现阶段,国家正开展校园贷规范整顿,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若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确有合理的信贷服务需求,应选择向正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
     (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因前期疏于防范已陷入非法校园贷的困扰中,自身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遭受伤害,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寻求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介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学校非法校园贷投诉举报电话:(0791-87728159、88132375)。

  四、学生个人抄写内容
      我已阅读上述内容,对非法校园贷的风险已了解,并承诺远离非法校园贷。
      学生本人抄写上一段内容并经本人和家长签字: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南昌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