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南艺人励志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南工发[2018]129号)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0年南昌工程学院“南艺人励志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的工商管理学院及人文与艺术学院大二以上学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品行优良,有合理的人生规划与努力自我实现的行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所评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含)以内。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合理的社会实践活动。
6.获得省级以上(含)表彰,有相关专业论文、专利、文学作品等特长者优先。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2021年3月26日——4月12日)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南艺人励志助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推荐报评审小组(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名额为工商管理学院18人、人文与艺术学院6人。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2021年4月15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评审小组将对所有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评定(2020年4月25日前)
评审小组组织评比,公示并拟订候选人报刘卓志校友审核评定后,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四、表彰奖励
1.奖励名额:20人;
2.奖励金额:3000元/人;
3.举行颁奖仪式、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联 系 人: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朱老师
联系电话:88101132
电子邮箱:287767263@qq.com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南艺人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