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南工学字[2016]15号)、《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南工发〔2019〕63号)、《南昌工程学院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南工学字[2015]2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9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综合测评评定、审核及公示工作,将《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交至学生工作处,并完成学生工作系统中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工作;
2、9月18日前,各学院完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评审工作,并将相应推荐表格交学生工作处。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班级在评定、评比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参与权、知情权;
3、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和时间上报各项材料。
附件: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
2.“三好学生”推荐汇总表
3.“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
4.“先进班级”推荐评审表
5.“先进班级”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