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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南昌工程学院“南艺人励志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15:42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各学院: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南艺人励志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南工发[2018]129号)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0年南昌工程学院“南艺人励志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的工商管理学院及人文与艺术学院大二以上学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品行优良,有合理的人生规划与努力自我实现的行动。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所评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含)以内。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合理的社会实践活动。

6.获得省级以上(含)表彰,有相关专业论文、专利、文学作品等特长者优先。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推荐(2021年3月26日——4月12日)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南艺人励志助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推荐报评审小组(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名额为工商管理学院18人、人文与艺术学院6人。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2021年4月15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评审小组将对所有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评定(2020年4月25日前)

评审小组组织评比,公示并拟订候选人报刘卓志校友审核评定后,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四、表彰奖励

1.奖励名额:20人;

2.奖励金额:3000元/人;

3.举行颁奖仪式、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人: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朱老师  

联系电话:88101132  

电子邮箱:287767263@qq.com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南艺人励志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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