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激励我校水利类专业学生投身水利、服务水利、建设水利的热情,深入挖掘我校水利学子的先进典型,展现当代水利类专业大学生的新风貌。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南工学字[2019]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届未来水利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类别
参见《南昌工程学院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
二、时间安排
1.学院推荐(4月5日前):各学院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十佳未来水利之星评选实施办法》推荐候选人,报送相关事迹材料;
2.学校评选(4月14日前):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委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依据事迹和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定;
3.表彰宣传:对获奖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集中宣传。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动员,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要通过这项评选活动树立榜样,激励广大水利学子投身水利、服务水利、建设水利的热情;
2.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报送的学生事迹材料和佐证材料应真实、完整,申报材料中的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国家专利授权等情况需附复印件并经学院审核盖章;
3.学生纸质申报材料及申请表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按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送至学工处学生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A304办公室),联系人:罗婷,联系电话:87728159。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表
2.南昌工程学院十佳未来水利之星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