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一卡通 成绩查询 开学 疫情 军训

走进学工 思想教育 学生管理 资助管理 心理健康 辅导员之家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资助管理类>正文

普通奖学金评定工作流程
时间:2015年06月26日 10:00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普通奖学金评定工作流程

一、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及网上提交到班主任处

申请书应说明以下情况:

1、本学期综合测评排名情况;

2、本学期学习成绩(专科生:学习成绩基本分,本科生:平均学分绩点)

3、本学期是否有过违纪处分;

4、本学期内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是否全部合格。

评选普通奖学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测评一等奖学金必须列班级前5%,二等奖学金必须列班级前15%,三等奖学金必须列班级前30%。

2、学习成绩:本科平均学分绩点一等奖3.5分(含)以上;二等奖3.0分(含)以上;三等奖2.5分(含)以上。

3、本学期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4、本学期内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全部合格。

 

 

 

二、班级民主评定

班委对照评选条件,确定班级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并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召开班会讨论,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和选举,根据指标数确定本班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一等奖学金不超过本班学生2%,二等奖学金不超过本班学生8%,三等奖学金不超过本班学生15%,同时班级金额不超过本班学生*2%*750+本班学生*8%*500+本班学生*15%*250。

 

 

 

三、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并由班主任在网上审批提交

由班级学习委员制成班级普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交系(院)学生工作小组。

 

 

四、系(院)学生工作小组审核并在网上提交

根据评选条件、评选比例、金额比例,审核各班上报的评选材料,确定系(院)获得普通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向全系公示,公示后制成电子汇总表(即南昌工程学院普通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签署意见并签章,之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完成网上审核提交。

 

 

五、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审核各系(院)上报的一等奖学金评优材料,确定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并向全校公示,签署审批意见,连同各系(院)审批的评优名单一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六、学校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学校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表彰。

表彰形式:

对普通奖学金获得者的奖励和表彰:

1、颁发荣誉证书;

2、颁发奖励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学年。

普通奖学金评定工作流程

 

 


20150828103719_625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