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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党员示范寝室”、“和谐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年10月08日 16:38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区学生学习、生活秩序的管理,构建“和谐、文明、健康、向上”的学生社区育人环境,调动和发挥优秀寝室的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在2019年10月—12月开展“党员示范寝室”“和谐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党员示范寝室”评比条件

1、寝室成员中至少有1名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党员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学生公寓党支部活动,并在寝室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上学期无补考现象。

2、寝室成员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关心学校发展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公益活动;关心学生社区的各项事务,积极参与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监管、文化活动以及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

3、寝室成员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管理规定》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布置规范及卫生检查标准》,寝室成员本学期内未出现违规违纪和通报批评现象。

4、寝室成员尊重并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保持寝室卫生整洁美观。上学期寝室成员社区操行分:学生党员不低于85分,其他成员不低于80分。本学期寝室卫生检查平均分不低于85分。

二、“和谐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1、寝室成员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帮互学、共同进步,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社区管理规定》,遵守“按时起床、按时上课、按时就寝”学生社区作息制度;寝室成员本学期内未出现违规违纪和通报批评现象。

2、寝室成员严格遵守《南昌工程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布置规范及卫生检查标准》,保持寝室整洁、美观,营造温馨向上的寝室氛围;本学期寝室卫生检查平均达到85分以上且社区抽查卫生均在优良等级以上。

3、寝室成员积极配合公寓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环境建设、公寓文化活动以及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比办法

1、需要申报的寝室10月28日前向驻楼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党员示范寝室”需提供有关党员资格证明以及党员上学期成绩单复印件)。

2、公寓辅导员接到申请后,对照评比条件进行核查,学生公寓党的工作支部对“党员示范寝室”申请者再进行审核推荐。凡符合“党员示范寝室”创评条件的寝室均可推荐申报;凡符合“和谐文明”寝室创评条件的寝室,推荐比例不超过学生公寓寝室数量的8%。

3、学生公寓将推荐的寝室号和寝室成员名单于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稿件(Excel表)发送邮箱986271976@qq.com。

4、11月1日—12月30日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将组织工作人员及学生干部对初评通过的寝室进行现场督查,依据督查结果,评选出若干个“党员示范寝室”、“和谐文明寝室”并公示结果。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得“党员示范寝室”“和谐文明寝室”进行表彰,给予获奖寝室成员颁发荣誉证书等奖励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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