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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公寓”“最美公寓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26日 21:13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公寓的服务能力和育人水平,发挥良好示范作用,积极推进学生公寓环境和文化建设,激励公寓服务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服务工作,发挥学生公寓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最美公寓”“最美公寓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最美公寓” 4个;

2、“最美公寓人” 25名(教师5名、学生20名)。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公寓”评选条件

1、学生公寓自主开展学生教育活动,彰显公寓育人文化特色;在学习互助氛围营造、社区公益活动、消防演练及安全预警教育、新生入住教育和毕业文明离校教育等常规教育工作效果显著;

2、各学院、学生公寓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阅读室、微讲堂等阵地育人作用,党团工作特色显著,有示范作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先锋模范作用和团员示范作用发挥效果好,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培养效果凸显;

3、学生公寓积极组织参加所辖学生参加大学生社区文化艺术节、优良学风寝室、党员示范寝室等学生社区各类评优创评活动,学生参与率和获奖率高;

4、学生公寓所辖学生勇于奉献,积极投身爱心帮扶行动;同时对好人好事、感动事迹等及时进行线上线下通报表扬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讴歌榜样,公寓好人好事蔚然成风。

5、大厅环境,楼内地面、墙面、玻璃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制度上墙完整,文化宣传氛围浓厚,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学生寝室卫生无“脏乱差”现象,日常卫生检查平均达到85分以上,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效果好,学风舍风好。

(二)“最美公寓人”评选条件

1、参评的公寓管理和服务人员应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通过立足本职岗位奉献学生、通过感人事迹感召学生、所作所为堪为楷模,个人事迹有数据支持和典型事例,能够树立我校学生公寓工作人员道德风范的先锋榜样。

2、参评学生应在公寓建设中积极发挥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建设平安文明、和谐美丽公寓;个人事迹在学生中知晓度高、影响力广,多次获好人好事通报表扬,无私奉献与道德风范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申报要求

 1、2019年5月6日前,各学生公寓向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提出"最美公寓"的创建申请;2019年10月20日前,各学生公寓在本楼栋范围内进行“最美公寓人”活动遴选初评,将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报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原则上每公寓推荐不超过4人。

2、学生社区维修员、保洁员等人员遴选初评由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负责,原则上推荐不超过6人。

四、评选表彰

1、2019年11月20日前,学校根据学生公寓日常工作检查、文化育人活动开展情况和申报“最美公寓人”事迹材料进行初审,确定6个“最美公寓”候选楼栋,8名教师、30名学生“最美公寓人”候选人进行网上展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排名,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2、学校将对荣获“最美公寓”的楼栋颁发奖牌和相应学生活动经费支持,并在学生公寓学期考核中予以加分;对荣获“最美公寓人”的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2日


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公寓”“最美公寓人”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