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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10日 19:15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评优工作,在广大学生中树立典型,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推动良好学风的形成。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南工学字[2005]13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2019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及比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的5%;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的10%。

三、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南工学字[2005]135号)文件执行。

四、评选流程

(一)各毕业班班级按照文件要求,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推荐人员,将本班推荐名单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各学院根据班级上报名单,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并将汇总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3日之前将拟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项推荐学生名单纸质稿(电子稿)报学生工作处,学生个人佐证材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备查;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标兵推荐名单待学院毕业答辩完成之后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拟表彰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取消表彰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2、各类表彰奖项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评选比例进行推荐。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毕业生三好学生评审推荐表

2.南昌工程学院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推荐表

3.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推荐表

4.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标兵评审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8日

 


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