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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9:49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南工学字[2016]1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3月9日前,各班级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工作,并报所在学院审核;

2、3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审核及公示工作;

3、3月19日前,各学院学工办将各班《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处。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参与权、知情权;

3、测评结束后应及时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和时间上报各项资料。

 学生工作处

2018年2月26日






南工学工字〔2018〕8号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