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南工学字[2016]1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4月7日前,各班级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工作,并报所在学院审核;
2、4月14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审核及公示工作;
3、4月18日前,各学院学工办将各班《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电子稿交至学生工作处,纸质版待开学后提交。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参与权、知情权;
3、班级测评由学生将电子测评表发送至班主任邮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初评并进行班内公示后,报学院审核、公示后,由各学院按要求报送各项资料至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