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学生评优奖励办法》南工发〔2019〕6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普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程序
1、普通奖学金评定工作程序为:学生申请——班级评比公示推荐——学院审核公示推荐——学校审核公示、表彰。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4月1日——4月20日学生自评(申请)、班级评比、学院审核公示;
2、2020年4月22日前学院提交普通奖学金评定结果(纸质稿和excel电子表);
3、2020年4月23——5月1日学校审核公示、表彰。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民主评议和自上而下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进行评定;
2、各学院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和时间提交各项资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303室);
3、各相关单位均要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
联系人:万磊 联系电话:87728199
电子邮箱:421096789@qq.com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学生普通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1日